咨询龙马潭区计生政策
- 问政网友:小刘啊
- 问政对象:龙马潭区
- 提问时间:2015-05-18 10:28:07
我是泸州龙马潭区的农村户口独生子女,老公是外省的农村户囗非独生子女,第一个孩子现未满4岁户口在泸州。第二个孩子15年5月出生,第二个孩子户口打算上在我老公那边。请问:交罚款在泸州交?还是在我老公那边交?我看网上很多说是两方都要交,是这样吗?如果在泸州交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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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8
10:28:07 小刘啊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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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
14:34:56 龙马潭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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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
13:50:23 龙马潭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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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0
14:37:04 小刘啊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龙马潭区
- 回复时间:2015-05-20 13:50:23
龙马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小刘啊”网友,你好!
根据你的自述,你们生育的第二个子女应属违法生育中的一种类型,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违法生育对象都应缴纳“社会抚养费”,即你们所说的“罚款”(事实上,违法生育对象所交款项不叫“罚款”,而是“社会抚养费”)。
关于你们第二个孩子户口打算上在你老公那边,交罚款在泸州交,还是你老公那边交的问题,我们不能给予明确答复,因为:1、计划生育政策在我国一直实行的都是分类指导,因此各省、市、区的生育政策等都存在很大差异。由于你没有介绍你老公具体是哪个地方的,我们不知道你老公所在省(市、区)是否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假如没有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方就不会同意在我们这边交“社会抚养费”;2、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分类指导的因素,各地对违法生育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有的只是针对违法生育的事情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有的是根据违法生育男女双方的不同情况分别征收各自的社会抚养费。鉴于上述因素,建议你最好是了解清楚你老公那边的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后再决定怎么缴纳社会抚养费。
关于“如果在泸州交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呢?”这个问题,凡违法生育对象,应自觉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会抚养费,缴纳社会抚养费应提供: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生育的第一个小孩的户口簿、第二个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全家四口合影照一张;4、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等。
以上仅是根据你所阐述情况进行答复的,假如还有不清楚事宜,请直接到龙马潭区卫计局咨询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830-252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