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交通违法处罚问题
- 问政网友:郑氏客家人氏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0-11-30 19:25:36
泸州市公安局各位领导:
您好!在2020年11月16日,由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判定书上罚款为150元,然而去缴费则是300元。请问这个处理方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希望政府公安部门能够给老百姓一个合理解释!
问政跟踪
-
1
2020-11-30
19:25:36 郑氏客家人氏 已问政 -
2
2020-12-11
10:50:56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0-12-23
15:16:00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111
111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0-12-23 15:16:00
回复:
您好!收悉您的问政后,交警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交警二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二大队已经联系网友,向网友解释并已经处置好网友诉求。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