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小学生改名问题
- 问政网友:张锦程
- 问政对象:纳溪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0-12-06 11:51:28
因为种种原因现在想把儿子的名字更改一下,小孩10周岁,在读五年级,需要些什么资料才能进行更改?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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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6
11:51:28 张锦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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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7
11:34:59 纳溪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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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8
17:41:41 纳溪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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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0-12-08 17:41:41
纳溪区公安分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3)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4)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5)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6)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7)其他特殊原因。
申请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本人申请的,需监护人签字同意);
(2)父母共同签署的同意书(父母离异的);
(3)本人同意书(本人已满10周岁,父亲、继母或母亲、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存档)。
感谢您对纳溪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