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单位未买生育保险 咨询该如何维护相关权益
- 问政网友:jiaojiao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5-21 12:26:37
市人社局:
你好!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以及泸州市关于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合法生育小孩理应享受获得生育保险的权利。
我是古蔺县教育事业单位的一名在编女职工,14年1月中旬生了小孩,但因单位未买生育保险,至今生育所产生的相关的费用仍未得到报销。每次咨询,得到的答复都是说相关部门正在统计,不知这个统计还需要多久的时间呢?两年或是更久?还是永远没有结果???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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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1
12:26:37 jiaojiao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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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09:00:35 古蔺县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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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10:23:03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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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15:33:54 古蔺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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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5-29 15:33:54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咨询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回复
网民,你好!2013年7月,县医保局接受市人社局基金现场监督专项检查,检查组查出我县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市人社局书面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我局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为此,按照县政府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再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
为确保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的及时报销,按照县政府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报销,用人单位对报销范围不了解的,可以到县医保局咨询。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