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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泸县缴纳社保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李虹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5-24 21:10:25

你好,帮朋友咨询的,以前是在私人企业干交了三年多的保险,去年下半年考了泸县的教师。请问这种情况以前的保险和现在的保险时间能累积算不?需要个人去办理么?要什么资料?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5-24
    21:10:25
    李虹 已问政
  • 2 2015-05-25
    17:13:12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5-28
    17:08:09
    泸县 已回复
  • 4 2015-07-30
    11:21:13
    李虹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5-28 17:08:09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

网友“李虹”,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的问政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2014年10月起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省、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公布,因此,网友帮朋友咨询的将原在企业工作期间缴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公布,并正式实施后才能按规定办理。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泸县社保局基金征收股,咨询电话:8171011。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