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泸县华升福乐居小区物管乱用维修基金
- 问政网友:SHENGHUA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5-25 10:59:22
关于华升福乐居住宅小区物业公司
擅自改变绿化地并搭建违章建筑的情况反映
泸州市住建局、泸县住建局、泸县城监大队、玉蟾街道办各级领导:
我是福集华升福乐居小区的业主,该小区现由百汇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华升福乐居本是个面积不大的小区,绿化面积也是少之又少,但自2015年4月以来,物业公司在未经过公示,也未经过小区业主(部分业主签字也是在不说明情况下,进行欺瞒)或玉蟾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进行改造,现在已经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小区内原来的绿化用地水泥硬化后改变为车道和停车位,不但影响小区绿化环境,且过往车辆的灯光和噪音对业主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二、未经同意,物业公司在硬化后的地方搭建了一套约20㎡的房屋。
三、小区内大型树木,物业公司未经同意,擅自将该树木移出小区自行处理。
四、以上改变小区环境,以及安装围栏、大门和监控设施的费用,物业公司准备用维修基金报销,但以上费用未进行公示,也未进行公开招标不符合相关流程。
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几经沟通无效,反而更是不停的对小区进行改造,该物业公司的行为引起了小区业主的愤慨,为了创造和谐小区,维护小区业主的权利和生活环境。我小区的业主希望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对百汇物业提出以下要求:
一、恢复绿化地带及移走的树木;
二、拆除违章搭建的房屋;
三、公开所有账目,包括围栏、大门改造,监控设备安装,硬化工程等项目的明细和结算单。且以上费用不能高于市场价。
希望你们能够及时进行处理为谢!
华升福乐居住宅小区业主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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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05-25
10:59:22 SHENGHUA 已问政 -
2
2015-05-25
17:15:00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6-02
10:36:52 泸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6-02 10:36:52
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网友“SHENGHUA”,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投诉泸县华升福乐居小区物管乱用维修基金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1.小区内原来绿化用地水泥硬化后改变为车道和停车位属实。
2.因小区业主反映,硬化后搭建20㎡的房屋已拆除。
3.小区内大型树木因被风刮倒后,影响小区业主的生活且给小区外住户房屋造成损害,物管公司联系伐木工人将大树移出小区自行处理。
4.物管公司在小区进行绿化,安装围栏、大门和监控设施改造前就将两家以上的施工单位预算报告,公示于小区大门黑板处。
二、处理情况
1.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
2.根据《物权法》和《四川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细则》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和改建,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若福乐居小区绿化改造、围栏、大门改造、监控设备安装未经两个2/3以上业主也签字同意,我局不受理维修资金申报。
如有疑问,请您咨询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8188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