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离婚户口迁移问题
- 问政网友:燕子824
- 问政对象:纳溪区公安分局
- 提问时间:2021-01-09 15:02:08
你好,我嫁入纳溪棉花坡朱坪村,现离婚4年多,不想把户口迁回娘家,想在男方这边办理单独户口,但是派出所不允许办理,说要什么拆迁,我都离婚块5年了,我怎么知道拆迁,我咨询律师也说可以办理单独户口本,请给予一个准确答案。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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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9
15:02:08 燕子82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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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10:49:50 纳溪区公安分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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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1
16:21:43 纳溪区公安分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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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公安分局
- 回复时间:2021-01-11 16:21:43
纳溪区公安分局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联合发文《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公发(2018)113号)文件中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居民分户政策规定:申请分户的居民已取得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建房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并已在获批准的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办理了《村镇房屋所有权》的,公安部门按照“一房一户”政策,为其新建房屋编制户籍地址,并将分户居民登记在新的户口地址上。如您有需要,请拨打户籍室电话0830-6359317咨询。
感谢您对纳溪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