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固定测速误拍
- 问政网友:小姚0830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1-01-16 09:42:00
川EJA727,江阳区产城大道三杜卡口固定测速
2021.1.14 下午5点27分。我当时60码速度经过测速点时旁边一辆无牌车超时通过,但拍到我超时通过50%以上罚款600扣12分。我有行车记录仪当时的视频,希望交警调去监控重新核对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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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6
09:42:00 小姚083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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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0
10:43:44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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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14:53:0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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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15:03:27 小姚0830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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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1-01-29 14:53:02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警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所述的车辆于2021年1月14日17时23分许途经泸合路产城大道三杜卡口时,在限速70 KM/h的道路上行驶实际时速为105KM/h,实施了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测速设备拍录查获,该违法记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网友提供的由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图片,无论从时间、地点、内容等方面都与电子测速设备拍录的不同,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