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反映固定测速误拍

  • 问政网友:小姚0830
  • 问政对象: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提问时间:2021-01-16 09:42:00

川EJA727,江阳区产城大道三杜卡口固定测速 2021.1.14 下午5点27分。我当时60码速度经过测速点时旁边一辆无牌车超时通过,但拍到我超时通过50%以上罚款600扣12分。我有行车记录仪当时的视频,希望交警调去监控重新核对

问政跟踪
  • 1 2021-01-16
    09:42:00
    小姚0830 已问政
  • 2 2021-01-20
    10:43:44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受理
  • 3 2021-01-29
    14:53:02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已回复
  • 4 2021-01-29
    15:03:27
    小姚0830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回复时间:2021-01-29 14:53:02

回复:

您好!收到您的来文后,交警支队非常重视,立即责成江阳区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核查并回复。现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所述的车辆于2021年1月14日17时23分许途经泸合路产城大道三杜卡口时,在限速70 KM/h的道路上行驶实际时速为105KM/h,实施了超速5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测速设备拍录查获,该违法记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网友提供的由行车记录仪拍摄的图片,无论从时间、地点、内容等方面都与电子测速设备拍录的不同,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感谢您对交管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