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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在江阳区购房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 问政网友:红苦瓜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5-28 21:52:52

泸州江阳区购买商品房的物业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

问政跟踪
  • 1 2015-05-28
    21:52:52
    红苦瓜 已问政
  • 2 2015-05-29
    16:24:51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5-29
    17:12:51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5-29 17:12:51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的交存,是指商品住宅或非住宅在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前,建设单位或购房人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我区按泸规建〔2009〕298号文件规定,普通多层住宅按每平米48元,其他住宅和非住宅按每平米60元标准计算。此计算标准每一年第一季度视情况调整公布一次。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