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合江县外出务工人员子女转学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18982427961
- 问政对象:合江县
- 提问时间:2015-05-29 10:28:28
我是一名合江凤鸣镇外出打工人员,现孩子在我们身边上小学。家里队长来电话说孩子必须在2015年6月30日前转回去,否则以后无论如何都不能在合江地区上学了。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孩子转回去没人照顾,不是又增加了许多留守儿童了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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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10:28:28 1898242796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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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9
15:02:32 合江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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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
11:15:15 18982427961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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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合江县
- 回复时间:2015-06-03 09:06:53
合江县教育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对于农民工返乡子女,属于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均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并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有关待遇。
根据2003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第六条要求,流入地政府要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在务工人员工作所在地依然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朋友可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选择在务工所在地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由于学籍现在已经全国联网,按照教育部规定,籍随人走,若家长朋友要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需到转出学校办理《转学联系审批表》,并交转出、转入学校及两校教育主管部门签字盖公章后即可办理转学手续,接收学校按照转学手续办理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