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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蓝田玉川新城·铭郡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寻觅真理
  • 问政对象:市发展改革委
  • 提问时间:2015-05-29 10:52:42

蓝田玉川新城·铭郡小区开发商违规收费,在业主签订合同时叫业主必须交总房款的2.5%税费。我们的是100平米的首套房,按照国家规定我们这种情况税费好像只交总房款的1.5%,开发商巧立名目多收了1%杂税,至今一年之久仍为退还,房产证更是遥遥无期,为何多收四千多?挑战职能部门的职能。鉴于此情况,恳请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民做主,捍卫国家法律规定,责令开发商退还我们广大业主血汗钱,在此衷心感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5-29
    10:52:42
    寻觅真理 已问政
  • 2 2015-05-29
    10:57:20
    市发展改革委 已受理
  • 3 2015-06-03
    17:34:13
    市发展改革委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 回复时间:2015-06-03 17:34:13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蓝田玉川新城·铭郡收费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商违规向业主收取总房款2.5%税费问题。经调查,您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国家财税 [2010]94号文件规定,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总房款1%收税;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上普通住房的,按总房款1.5%收税;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按总房款3%收税。按照购房时双方约定,该小区开发商均是按照总房款2.5%预收税产权证办理完后,再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二、关于该小区房产证何时办理问题。经调查了解,按照合同约定,该小区房产证是在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465天即2015年底左右统一办理。

以上情况,我委已于2015年6月2日电话答复当事人,当事人表示感谢!

最后谢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