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 问政网友:13980818264
- 问政对象:古蔺县财政局
- 提问时间:2021-01-27 11:48:03
领导你好:
我是四川昶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建了“古蔺县2020年沼气工程种养循环利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于2020年9月1日同古蔺县农业局签订合同并于当月开工建设,截止2020年12月初已完成主体工程,根据合同约定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截止目前应当支付104万,实际支付0元,因财政局回复对公账户暂未开账从而无法付款,我想请问这个是不付款的理由吗?这是对普通老百姓基本劳动权益的漠视。项目工程款未落实,临近年底农民工工资及供应商款无法全额支付,造成欠薪问题,从而矛盾激化发生进一步事件。现申请2021年1月29日前支付我公司款项以便支付后续工资。请相关部门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保障农民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解决欠薪问题。少一些套路,多做一些实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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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7
11:48:03 13980818264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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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15:20:19 古蔺县财政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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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16:01:41 古蔺县财政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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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4
22:59:20 13980818264 已评价
- 回复单位:古蔺县财政局
- 回复时间:2021-02-04 16:01:41
关于四川昶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反馈的农民工工资未支付问题,经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昶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承建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古蔺县2020年沼气工程种养循环利用设备采购项目”,在2020年9月1日与古蔺县农业农村局签订采购合同,四川昶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2020年沼气工程第一次进度款(涉及金额52万元)报账资料进行报账,由于县农业农村局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导致付款账号错误,致使被退票;2020年12月25日,县农业农村局再次将报账资料提交进行报账,由于农商行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再次被退票,导致该笔资金未支付成功。
第二次进度款报账资料(金额52万元)于2020年12月22日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由于临近年终关账决算,县农业农村局未及时对报账资料进行审核,导致工程进度款未实现支付。
经核对审核,该项目工程进度款共计104万元(两笔各52万元)已于2021年2月4日实现支出并划拨成功至该公司账户。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