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房地产开发公司能私自破墙加门?
- 问政网友:肚皮痛
- 问政对象:古蔺县住建局
- 提问时间:2021-02-03 18:12:31
接到物业告知,古蔺县城投公司在未与租户协商和未出示相关管理部门批示的的情况下,准备在建筑物外墙上破墙加装电梯门,请问,该楼租户当初签署的租赁合同是不能保证建筑完善的吗?私自破墙加门符合法律法规吗?租户当初选择投资租赁该商铺应有的权益谁来保护?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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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3
18:12:31 肚皮痛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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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4:28:35 古蔺县住建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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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12:18:48 古蔺县住建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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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12:36:55 肚皮痛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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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住建局
- 回复时间:2021-02-09 12:18:48
网友你好!
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仿古商业街24号楼,一、二层由“麻辣空间”租赁,前期电梯只有一个出口从该大堂穿过,二层以上招商租赁困难,并且其在使用过程中占用了消防通道,对消防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开发商出于消防安全考虑故增设该电梯出口。网友你好,再次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有其他意见建议,请致电7204261咨询。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