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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纳溪区护国镇计生政策

  • 问政网友:蓝色海洋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6-02 09:33:11

你好:

各位领导干部咨询一下,怎样才可以看到(2003-2015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征收标准。

因为我是独生子女,但是没有申请就生育了二胎孩子,已交了发款,可以现在小孩子要上学说要看2003-2015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的征收标准表和加盖公章,还有一张是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加盖公章,请问我要这样办理,现在我们一家人在深圳市小孩子要上学,急。

问政跟踪
  • 1 2015-06-02
    09:33:11
    蓝色海洋 已问政
  • 2 2015-06-02
    10:02:41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6-02
    17:31:40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6-03
    08:36:46
    蓝色海洋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6-02 17:31:40

护国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就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您所咨询的关于想看到(2003-2015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征收标准,可登录纳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卫计局主页进行查看(具体网址为:http://220.166.95.77/template/wsj/index.jsp),也可到护国镇计生办公室查看纳溪区卫计局统一下发的各年度的征收标准文件。

2.关于如何办理的问题:因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是根据具体违法生育情况下达的具体征收标准,网友若要办理需带上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户籍情况),独生子女证明,直接到护国镇计生办办理即可。

网友若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护国镇计生办,联系电话0830-486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