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sclzmyth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6-05 16:05:45
我是一名教师,去年下半年参加公招考试,从古蔺县考到了泸县这边,今年3月份正式在泸县这边上班了。最近我要买房了,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古蔺那边已经辞职,在泸县这边办理了正式的聘用手续,我是否可以去古蔺县那边将我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呢?或者是要转回泸县了再能取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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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16:05:45 sclzmyth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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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09:28:37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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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09:53:30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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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6-11 09:53:30
原已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辞职后三个月内找到新工作单位的,需从把原单位公积金转到新单位公积金帐户内。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