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向古蔺城监察大队咨询问题
- 问政网友:雨夜精灵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6-05 16:15:10
我们是古蔺二小书香商品房住户,在2010年我们在房顶修建了住房,在2014年6月城监察大队通知处理我们的违建,办理房产证,让我们去调查处理,请问:1,我们这里在同期修建的其余9户怎么没通知一起处理,请问没通知调查的9户怎么处理的?2.现在是2015年6月,刚好一年了,我们被通知处理的是什么处理结果?3.我们个人力量没法拆除时,可否申请城建部门帮忙拆除?3.如果没法拆除我们还有什么办法解决?4。希望城建大队按照2012年国家住建局关于城乡违法建筑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处理?就是罚款。5.能否公平处理?麻烦回答一下5个具体问题,希望一一作答!感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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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16:15:10 雨夜精灵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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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09:06:13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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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09:33:44 古蔺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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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13:06:51 雨夜精灵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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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6-19 09:33:44
古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市民反映古蔺县书香苑商品房住户
质询问题的答复
一、该住户质询的同期修建的其它九户,我局将逐一核实调查,如情况属实,将同前期七户违建户同等处理。
二、经立案调查后,我局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已对书香苑七户违建户作出了限期拆除违建的处理决定,违建拆除以前继续冻结该七户的房屋产权。
三、若违建户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协助自拆,我局将大力配合对违法建筑物的拆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