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关于江南中央花园非临街建筑设置防盗窗
- 问政网友:黄娜梅
- 问政对象: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1-03-03 16:11:34
您好!我是江南中央花园住户,由于考虑到家中小孩安全问题,按照2019年7月14日实施的《泸州市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标准》,我居住房屋属于非临街建筑物,可以设置不超过60CM的防护窗,但在安装过程中受到物业刻意阻拦,物业提出我们是老小区按照的是17年旧规定执行,新小区才按照新规定执行,我仔细阅读19年执行的新规,上面并没有规定新人按新规,旧人按旧规的要求,物管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合理,希望得到解答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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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3
16:11:34 黄娜梅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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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10:51:01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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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10:57:45 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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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13:21:41 黄娜梅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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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1-03-04 10:57:45
网民朋友:
按照泸州市住建局的要求,从2020年8月1日起全市住宅小区全面停止安装凸出防护栏。如您需要咨询相关政策,可致电市房管局,联系电话0830-2285128。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