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孩子在纳溪城区上小学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紫茉莉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6-06 09:19:33
你好!请问一下我在江阳区上班,在纳溪区租房住,孩子的户口是纳溪农村的,孩子能在纳溪区城区上小学一年级吗?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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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09:19:33 紫茉莉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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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09:02:23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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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17:10:58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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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6-08 17:10:58
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回复
网友:
你好!我局收悉你的问政,现回复如下:
根据你的描述,你不符合我区城区一年级新生招收条件。详情请见《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局2015年城区学校招生公告》附件二之规定。
附件二: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读小学、初中条件
城区学校招收户口是区外或本区进城务工子女,学生需要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一)在城区购房且居住一年以上,并能提供购房凭证;
(二)学生家长在城区从事经营活动一年以上,且须提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提供租房合同。
(三)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或一年以上合同,及一年以上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以上的时间界定为每年9月1日开学为准,即提供的有效证明应为上年8月31日以前的;同时提供租房合同。
(四)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人,非纳溪籍企业骨干员工(指企业管理层和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子女需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应提供单位证明、招商局和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签明意见。
进城务工子女满足以上四条中任何一条,均可以在区教育局登记,教育局统筹安排在城区或棉花坡、新乐中小学就读。为方便群众办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但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如有相关问题,请我局教育股联系,电话:0830-42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