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12吨级以上货运车辆是否要求安装GPS行车记录仪
- 问政网友:小小不得
- 问政对象:市交通运输局
- 提问时间:2015-06-06 10:08:29
听说泸州市所有12吨级以上货运车辆需要重新安装GPS行车记录仪是真的吗?以前安装的不行吗?是不是不安装新的就审不了车和道路运输证?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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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10:08:29 小小不得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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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5
17:52:17 市交通运输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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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5
17:52:39 市交通运输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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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 回复时间:2015-06-25 17:52:39
根据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颁布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第5号)要求,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营运手续时,应当对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的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