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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江阳区养老保险参保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15928602936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6-07 19:26:08

你好!请问我母亲今年7月60周岁,江阳区农村户口,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现可以购买农村养老保险吗?可以补交以前的吗?需交多少钱有什么待遇?

问政跟踪
  • 1 2015-06-07
    19:26:08
    15928602936 已问政
  • 2 2015-06-08
    11:04:21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6-12
    16:26:05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6-12 16:26:05

 江阳区人社局的回复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母亲今年7月年满60周岁,按照现行相关政策,已无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能够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先简单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一是参保条件:凡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江阳区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政府对不同缴费档次给予对应的缴费补贴。

三.待遇领取条件:江阳区城乡居保制度于2011年7月实施,领取年龄为60岁。城乡居保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缴纳。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并可补缴至满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规定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四.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中央和我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现为7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母亲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至少从2011年开始补缴,缴至60周岁。也可住前补缴,累计缴费不超出15年。缴费档次自主选择,多缴多得。

     谢谢您的咨询,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