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古蔺县石屏乡一未成年人户籍问题
- 问政网友:生命如歌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6-08 11:21:25
王某,女,出生于2001年10月22日,家住古蔺县石屏乡长龙村8组。父母结婚时未办理结婚证,母亲于王某3岁时离家出走至今未回,也未与家人联络,父亲长期外出务工也不与家人联系,王某就像孤儿一样。现在王某由其姑姑接到永乐镇家中照料在该镇就读。
由于学校要为学生办理学籍必须要有户口本,但是王某的亲属找了相关部门后各个部门都以王某缺少相关的证明为由不给予办理。户籍管理处要求王某出示出生医学证明,当王某去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相关部门又要求要出示父母的结婚证或者要求其父亲与王某做亲子鉴定。王某的亲属为此事奔波了较长时间也没有结果。现在王某陷入了无户口,无学籍,无法办理身份证的状态给以后的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请问这样的特殊情况有无解决方法?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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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11:21:25 生命如歌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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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17:36:10 古蔺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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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0
16:33:21 古蔺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6-10 16:33:21
古蔺县公安局
关于反映石屏乡一未成年人户籍问题的
函 复
一、来电内容
反映问题主要为:古蔺县石屏乡一未成年人户籍问题
二、调查情况
经电话与网络问政人员联系,反映人系永乐双溪中学老师,该未成年人于2001年10月22日出生于石屏乡长龙村8组,现系双溪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该未成年人的父亲多年前外出打工未与家人联系,其母亲在其3岁时离家出走,至今无如何消息,该未成年人的爷爷、奶奶于多年前去世,2004年,该未成年人的姑姑将其接到永乐镇两河口村一组家中抚养。
三、处理意见
鉴于该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其姑姑为实际监护人,由其姑母向永乐派出所申请,并提供石屏长龙村证明,永乐两河口村证明及双溪中学证明,永乐派出所调查后,按补录户口随其姑姑入户。
古蔺县公安局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