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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余额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 问政网友:暖和的风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6-08 11:35:24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规定,凡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

    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办理补提,须提的资料是哪些呢?

    我看到公积金中心说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字样并签字确认,除此之外还需什么材料?麻烦列举出来,方便我们准备为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6-08
    11:35:24
    暖和的风 已问政
  • 2 2015-06-11
    09:28:4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3 2015-06-11
    10:05:4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4 2015-06-11
    17:55:07
    暖和的风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6-11 10:05:49

根据新政: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办理补提,须提如下资料: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A4纸复件件,背面写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字样的申请,并签名,并交给单位经办人员;2,单位经办人把盖章有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统一交到公积金中心一并办理。

需要注意,此政策截止2015.12.25前有效。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