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公积金余额提取需提供哪些资料?
- 问政网友:暖和的风
- 问政对象:市公积金中心
- 提问时间:2015-06-08 11:35:24
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规定,凡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在该文件有效期内可申请办理补提公积金一次,提取额度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
目前尚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办理补提,须提的资料是哪些呢?
我看到公积金中心说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明“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字样并签字确认,除此之外还需什么材料?麻烦列举出来,方便我们准备为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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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8
11:35:24 暖和的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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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09:28:44 市公积金中心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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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0:05:49 市公积金中心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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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7:55:07 暖和的风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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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公积金中心
- 回复时间:2015-06-11 10:05:49
根据新政:有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职工办理补提,须提如下资料:1,职工本人的身份证A4纸复件件,背面写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补提”字样的申请,并签名,并交给单位经办人员;2,单位经办人把盖章有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统一交到公积金中心一并办理。
需要注意,此政策截止2015.12.25前有效。
市中心归集咨询电话:2361331 3108164
详细情况请登陆中心网站了解,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sclzg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