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泸州万象汇停车场收费问题
- 问政网友:徐某某123
- 问政对象: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1-03-14 15:05:08
泸州万象汇停车场收费不合理,涉嫌欺骗消费者
万象汇停车场标识标明了节假日,周末停车免费,我于2021年3月13日,星期六下午六点过停车吃饭,饭后因饮酒未开车,第二天3月14日午饭后去开车,提示我需要缴纳46元停车费。为了节约时间,我先缴费出场,后经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说停车不能超过12小时,超过了就从入场开始收费。我个人认为既然说了节假日停车免费,即使非要收取超时费用,也应该按照超出时间计费,商场此举涉嫌欺骗消费者,特来此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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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4
15:05:08 徐某某12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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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5:05:12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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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5:08:32 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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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8
17:00:56 徐某某123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1-03-18 15:08:32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查,佳乐金街商圈(包括万象汇)停车场均由佳乐集团开发建设,由泸州市佳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各停车场均公示了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的收费标准为:连续停车超过12小时,不享受免费时段优惠,且按累计停车时长收费,1小时内6元,超过1小时后按照2/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连续停车未超过12小时,免费时段:1.早上09:50-凌晨02:00 2.周末、法定节假日;计算时段:凌晨02:00-早上09:50 1小时内6元,超过1小时后按照2/小时计算(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根据泸州市江阳区发改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的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泸江发改价格〔2016〕10号)文件,“凡在我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停车场必须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对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的规定,万象汇停车场属于在我区范围内由社会资本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该停车场在出入口均公示了收费标准,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我单位执法人员于2021年3月17日通过电话联系你,告知了你该停车场公示的收费标准及相关情况,你表示已知晓。
感谢你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你生活愉快!
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