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异地就医后医疗报销所需手续
- 问政网友:super22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6-11 00:35:53
我是大渡口镇的,在浙江做了个小手术住院,回来报销医疗保险。具体我想问一下需要一些什么东西,还有就是大概医药费花了8000左右,这样的话能报销多少?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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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00:35:53 super22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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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0:19:19 纳溪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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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15:02:28 纳溪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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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6-11 15:02:28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保险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保居民因在外务工、探亲、旅游等须在异地住院的,需在出院前通过电(0830-4212112)或其他方式向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出院后将发票原件、出院证原件、明细清单原件、病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交到本镇医保站办理报销,如在民营医疗机构住院,需同时提供该医院取得当地医保定点资格的复印件文件。市外异地就医一档(二档)缴费的居民起付线为900元,报销比例为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40%(50%),具体报销金额需根据你提供的清单进行计算。
如有其他不明之处,请拨打区医保局审核股电话421159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