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及危房评定审核流程
- 问政网友:chenxingfu
- 问政对象:龙车镇
- 提问时间:2021-04-06 16:09:55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的原籍为纳溪区龙车镇金龙村6社村民,97年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户籍迁出(必须),现长期在德阳市务工,父母长期在老家土坯房居住,由于能力有限不能改善住房条件。前几天回家看到村里变化挺大的,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均建起了2层楼房,看着自家土坯房破败不堪,心里一阵冷颤。电话咨询刘书记土坯房改造事宜,回复一般家庭无相关政策。川府函〔2017〕205号《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中有提及“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坯房特别是危旧土坯房改造,优先改造危旧土坯房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土坯房”。故特咨询政府龙车镇土坯房改造政策如何,请回复为谢!
另:不能上传土坯房拍摄图片,烦请相关部门有时间到现场察看情况(金龙村6社生基湾,户主陈世桂),并告知危旧土坯房鉴定评审具体流程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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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16:09:55 chenxingfu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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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16:41:28 龙车镇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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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11:37:39 龙车镇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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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8
11:42:00 chenxingfu 已评价
- 回复单位:龙车镇
- 回复时间:2021-04-08 11:37:39
纳溪区龙车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
您好,现将您的问政回复如下。
经核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20〕25号)文件明确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主要为居住在危房中且没有其他安全住房的困难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简称“四类重点对象”)以及经过区扶贫开发局评定审核的边缘户。经核查,您户不属于上述实施对象。
根据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纳溪区“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泸纳府函〔2018〕41号文件,对未纳入现行中央和省市农房建设补助政策覆盖范围内的常年居住且唯一土坯住房,农户自筹改造资金实属困难的可向区、镇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每户贷款最高限额五万元)。若您户需要改造土坯房但因资金不足无法施行可向区、镇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每户贷款最高限额五万元),具体贷款需要的材料可请到银行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龙车镇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如还有疑问可再咨询龙车镇建管站,电话:13882771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