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龙车镇古楼村承包商滥伐樟树
- 问政网友:问政tt
- 问政对象:纳溪区林业竹业局
- 提问时间:2021-04-17 23:30:42
纳溪区龙车镇古楼村土地承包商廖XX滥砍国家二级保护树种野生香樟树,当地林业部门推诿塞责,不处理不阻拦,造成大量具有几十年历史的野生香樟树被外地承包商廖XX破坏,已在当地引起极大的民怨。而龙车镇林业部门至今未到场处理,望林业局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附图为砍伐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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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7
23:30:42 问政tt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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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9
15:15:00 纳溪区林业竹业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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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3
10:21:54 纳溪区林业竹业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林业竹业局
- 回复时间:2021-04-23 10:21: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泸州市纳溪区龙车镇古楼村滥砍野生香樟树”的留言收悉,经泸州市纳溪区林业和竹业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2021年4月17日20时11分,我局收到群众电话举报龙车镇古楼村承包商廖某非法盗砍承包林地内国家二级保护野生香樟树问题。我局立即进行电话受案登记,并建议举报人立即报当地派出所,举报人同意。随后,我局通知龙车镇林业工作人员立即通过村社工作人员初步核实情况。当晚22:30时,龙车镇派出所向我局通报得知,派出所工作人员于22时许到达现场,现场仅有报案人,并未发现有人正在实施树木砍伐,已有砍伐树木堆砌。据报案人称,该树木为野生香樟,系当天承包商廖某在古楼村1社流转的集体林地上砍伐,派出所对采伐现场进行了保护。
4月18日,我局对龙车镇古楼村承包商廖某是否办理相关采伐证等情况进行核查,并于当晚23:30许到案发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廖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香樟树、檫树等树木40余根,暂无法确认是否为野生香樟树。根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该案件已立案调查,正在办理过程中。
如有疑问,可咨询泸州市纳溪区林业执法大队,电话:0830--4217637,欢迎社会各界及网民朋友随时关注并监督案件办理情况。
感谢您的留言。
泸州市纳溪区林业和竹业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