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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反映一起车祸发生后的赔偿问题 希望提供帮助

  • 问政网友:朱小幸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6-15 13:07:11


  事故:严重交通事故

  事故时间:2014年10月9日早上7点45分左右

  事故地点:石桥镇(四川省泸县泸荣路36km+800m处)

  事故情况:一辆严重超载的货车从新民朝玄滩方向途径石桥镇的时候,在一段长下坡后车子没了刹车,直接冲向赶集的人群中,导致11位行人不同程度受伤(5人重伤,6人轻伤),6辆车受损。伤者有:刘成学,男,38岁。袁显荣,女,33岁。刁显芬,女,43岁。刘存宏,女,34岁。陈忠轻,女,67岁。沈光和,男,39岁。杨多少,女,32岁。杨兴叛,男,68岁。吴帮情,女,41岁。陈世德,男,48岁。徐辉友,女,60岁。

  事故责任方:交通部门认定货车车主全责。

  责任方情况:货车驾驶员:叶涛;货车实际车主:泸县福集镇交通车队。

  我(刘成学,男,38岁,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和妻子(袁显荣,女,33岁,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在此次事故中受伤。

  事故发生后,到来的120把我们送到泸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在住院期间,除开保险公司支付的一部分医药费,其余的医疗费用都尚未支付给医院。我们住院半年,生活费和其他费用必须支付费用都靠自己垫付,货车驾驶员(叶涛)和货车实际车主(泸县福集镇交通车队)分钱未出。现我和妻子已出院,但由于医药费未结清,院方拒绝为我们办理出院证、拒绝向我们提供住院病例,而这两样材料又是鉴定伤残的直接证据。我们要求责任方前往医院结清所有费用,对方也一直未有所行动。

  我又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七旬父母,下有两个几岁的孩子,由于我在此次事故中伤得比较严重,全身骨折达6、7处之多,虽然过去了8个月,我依旧需要杵着双拐行动,受伤后便一直没有经济来源。

  由于我家经济困难,因此我们选择申请法律援助,而我们无法取得出院证和住院病历,又不能进行伤残鉴定,无法起诉对方。

  我们找了多个政府部门,都未解决此事,忘贵处能帮忙提供可行之方法。

  感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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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小幸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6-23 09:06:39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朱小幸”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希望二人医提供出院手续和病历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4年10月9日7时40分左右,泸县石桥镇卫生院大门口街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在该次事故中,交通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全责,按照交通责任划分,伤者所有治疗费用均应由肇事方支付,在货车驾驶员暂无力支付伤者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泸县第二人民医院仍然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且效果良好。

泸县第二人民医院在这次车祸事件中反应及时,措施得力,治疗、手术效果满意,费用低廉,服务优良,受到所有受伤人员及家属的普遍好评。包括您夫妇在内均多次向医院领导、科室人员、经治医师表达谢意,还送了锦旗。

截至2015年6月16日,该次事故中还有三名伤者的治疗费用尚未结清,分别是:刘成学,未付费用116735.69元;陈宗清,未付费用62201.55元;刁显芬,未付费用37567.56元;三名伤者未付费用合计高达216504.80元。但在伤者住院期间,除保险公司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之外,货车驾驶员及货车所属的泸县福集镇交通车队未向医院支付过任何费用。

我们对飞来横祸给你们带来的伤害深表同情,对你们急需得到合理赔偿的诉求表示理解。但泸县第二人民医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紧张,购药、购材料,公司基本都要现款,医院又面临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欠债对医院的运行影响是很大的,在肇事方未结清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医院不提供出院手续的行为也希望你们能理解。


介于你们目前的困境,经我局反复协调,医院破例同意提供出院手续和病历,但医院的法律顾问会参与,以便在不影响你们依法获取赔偿的前提下,医院保留依法追索医疗费的权利。希望你们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