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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农村低保和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

  • 问政网友:15847161709
  • 问政对象:白腊苗族乡
  • 提问时间:2021-04-28 19:08:28

我就想问问低保户五保户的评判标准,以及名单能否公开?可以接受群众监督?就是想看看咱们农村的这个扶贫是啥样的?

问政跟踪
  • 1 2021-04-28
    19:08:28
    15847161709 已问政
  • 2 2021-04-30
    16:46:02
    白腊苗族乡 已受理
  • 3 2021-05-07
    17:26:58
    白腊苗族乡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白腊苗族乡
  • 回复时间:2021-05-07 17:26:58

村民:

   您好,关于您网络问政的:“咨询农村低保和五保户的标准是什么”,我们已收悉现给您回复如下:

一、农村低保:持有本乡户口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430元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按程序申请、审核、审批纳入农村低保,实行差额救助。

1.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就学等增加刚性支出,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内,其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应当纳入低保。

2.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程序全部纳入低保。

二、农村特困(五保):持有本乡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范围。

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4.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一级的视力残疾人,通过政策扶持和就业培训仍无就业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

5.因患重特大疾病长期治疗,丧失劳动能力的。

6.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有。

三、低保、五保经申请、审核、审批享受救助后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实行长期限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您若有其他方面需要咨询的,请及时致电白腊苗族乡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830-6923064,欢迎您的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