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二手商铺交易买卖双方税费的相关问题
- 问政网友:阳光剑客1981
- 问政对象:市税务局
- 提问时间:2015-06-16 11:46:36
主管领导你好!我想咨询的问题大致是这么个情况:在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14号有个门市要卖出来,房产证上是写的一楼,但是实际情况相当于负一楼,比马路低了一两米,而且门市的开间很窄,所以房东的卖价也就在八千左右一平米;我在房监所底楼地税窗口了解的情况是这个路段的政府最低指导价是9900一平米,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如果该商铺发生交易,是按照实际成交价(合同价)还是按政府指导价来计算税费?另外政府最低指导价是怎么定出来的,有权威部门的评估报告和相关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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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6
11:46:36 阳光剑客198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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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6
16:57:10 市税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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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8
08:45:07 市税务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税务局
- 回复时间:2015-06-18 08:45:07
您好,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二手房屋交易买卖双方应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进行如实申报,税务机关根据申报价格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比对,若申报价格无正当理由而偏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税务机关将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按规定进行征收。
经查,迎宾大道一段临街商业用房平街一层砖混结构的房屋最低计税价格为9900元/平方米。该最低计税价格是根据泸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布泸州市规划区2012年非住宅房屋转让市场指导价的通知》(泸房地发〔2012〕12号)确定。详细情况您可咨询泸州市地税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房监所办税大厅,地址:江阳区星光路10号二号楼。
感谢您对泸州地税的信任与支持。
泸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