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叙永县县城水费收取问题
- 问政网友:知天下
- 问政对象: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提问时间:2021-05-09 22:48:22
你好,我想请问下叙永县水费怎么收取的。列如:水费20元,污水费就要收11元,还要收3元垃圾处理费,污水费用超过了百分之60,加上垃圾处理费,甚至可以达到百分之八十,我想请问这个收费有标准没,弄不清楚到底怎么算费用,说是2.4一个立方,但是算下来又不是,到底有没有一个标准呢,泸州是多少就是多少,不单独收取什么污水费垃圾处理费,他们这样分开收取实在是没弄明白,请相关部门回答一下,这个分开计算,是啥意思,还有不管你用不用垃圾处理费肯定会收。凭什么,我没有享受服务,每个月照常收取三元垃圾处理费,你们肯定会说我们怎么知道你没用,那我想问,那你怎么知道我出了多少污水,万一我是提出去用了呢,哪里会有污水,总的来说我就想问,哪个污水是怎么计算的,污水费那么高,都快追上自来水价格了,还有用不用水三元必收,依据是什么,还有就是为什么分三类算水费,还有就是到底水是多少钱一立方,说是2.4但是加上哪个垃圾费,明显不止2.4,我想问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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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9
22:48:22 知天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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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09:38:54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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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09:42:18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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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11:36:34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回复时间:2021-05-17 11:36:34
网友您好:
你通过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咨询叙永县县城水费收取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县自来水公司收费内容有以下三种组成:一是生活居民用水水费,二是生活污水处理费;三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四是二次供水服务费。
一、居民用水水费,根据《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自来水用水类别和价格的批复》叙发改价格〔2015〕
737号规定,自来水用水类别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按1.55元/吨收取;
二、生活污水处理费,根据《四川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污水处理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城市范围内向城市排水管网排入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使用自备水源的)缴纳”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第十三条“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并在发票中单独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
我县的生活污水收费标准叙永县城覆盖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价格、财政和排水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照《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叙永县财政局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叙发改价格〔2016〕774号)要求,我县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按0.85元/吨收取。
三、垃圾处理费:按照《叙永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告》(叙府布〔2012〕20号)要求,城市居民(含暂住人口)按3元/月.户收取,免交生活垃圾处理费范围仅为经民政部门审定符合条件的五保户、低保户。
四、如您是二次供水用户,还需加收二次供水服务费。费用收取标准是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规范城市高层建筑二次供水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参照泸州市(1.26元/吨)及周边区县标准,经县发改批准定价为1.15元/吨。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叙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