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外地户口在江阳区上小学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lingziyezi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6-21 16:56:37
我本人在泸州事业单位工作,有一小孩,现在1岁多,目前尚未买房,户口均是集体户口;我弟媳妇以及我侄儿(半岁多,他们是外地户口)跟我们住在一起,我爸妈同时照顾两个小孩。
目前我准备在江阳区买房,考虑到两个小孩以后上学的问题,我想咨询下按照目前的政策:我弟媳妇以后会在泸州找工作,如果他们一直跟我们住在一起,可以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政策上小学吗,需要我跟她签房屋租赁合同吗?两个小孩入学年级差不多,同一户籍下可以有2个儿童上小学吗?如果可以,我侄儿上小学是会按以后我房子所在地就近入学还是指定的忠山小学等,如果我在忠山小学附近社区买二手房,是否都可以就读忠山小学?目前是否买房、买在哪都主要考虑2个孩子以后上学的问题,希望可以得到详尽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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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1
16:56:37 lingziyezi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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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3
11:34:18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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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1:51:55 江阳区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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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8
17:37:52 lingziyezi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6-29 11:51:55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1、我区小学招生实行适龄儿童凭户籍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如你在江阳区范围内购房,将小孩户籍迁至你在江阳区所购房处,入学当年,请凭适龄儿童户籍册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报名点报名,就近分配入学。
托管户清理:
泸州市梓橦路小学校、泸州市梓橦路学校、泸师附小(含城西校区)2015年实行招生区域托管户清理。凡属托管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招生领导组统筹分配到城区其他学校入学。
托管户有以下几种:应入学儿童与户主是非直系亲属关系;应入学儿童户口没有和自己的父母户口在一起(户主、房产证均系儿童的除外);同一户口已有儿童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应入学儿童(房屋产权所属人子女除外);单位集体户籍册无主城区住房的,公有住房入住不足一年以上的(水电缴费和房租缴费证明)。
2、2015年江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基本原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原则,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阳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入学条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今年招生范围的,凭进城务工人员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在该镇(街)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与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15年5月在泸州市或江阳区社保局连续依法缴纳满2个月以上)。
报名登记时,上述四项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不具备上述条件者不予登记。
(3)分配办法
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在主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在主城区范围内居住,于2015年6月9-11日内持上述资料,属北城街道的到忠山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南城街道的到广营路小学报名登记就读,属大山坪街道和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管辖)的到南城学校报名登记就读。报名登记就读学校按照报名先后顺序予以造册,登记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由区招生领导组按照登记顺序,将额满后的登记人数统筹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新生,统筹安排在南城学校报名就读。
在主城区外镇街务工(经商)和居住的普通中小学新生,到所在居住地镇街教管中心报名登记,由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在辖区内统筹安排普通中小学就读。
2016年江阳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待明年4月份左右详见江阳区教育局外网公布的《江阳区2016年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