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外地媳妇儿在泸县生小孩办证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zls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6-22 01:10:44
我媳妇是外地的,没有转户口,(准生证、流动人口生育证己办理)现准备在(泸县妇幼保健院)生小孩,检查也是一直在泸县妇幼保健院。
现在的问题是接到一个电话说要在一个叫(桥头医院)的说要到它那里生(不知道是从那里得到我们的个人信息,怀孕几个月,什么时候生也知道,这合法吗?),不然以后不能打预防针(生小孩不是有选择医院的权利吗!),但问村里主任又说是骗人的,后面又在一个刚生了小孩几个月的同乡说要在那里(桥头医院)办个什么证以后才可以上学,请问是这样吗?(外地媳妇儿在泸县生小孩子都要办些什么样的证,要准备些什么为什么官方都没有出一个明确书面说明(各地都不一样,又不能以国家发表的那一份来做),我们这些常年在外打工的什么都不清楚,能否给出一份明确说明和规定(到那里办证,是一个什么样的证给出样板)下发到各镇、街、村(让外地回村的人能更快了解,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奔波),就连(流动人口生育证)也是在广东这边看到的(回湖北那边办的),最开始就只是说要一个没孩子证明(具体什么样也不知道)。(国家不是才发布了要简化办证,解决办证难的问题吗?)
现想要一个明确回复,现外地媳妇在泸县生小孩子要怎么去做,有什么样流程,还要办些什么证,上户口又要准备些什么(生小孩的医院也有规定在那家吗?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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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2
01:10:44 zls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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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3
11:15:02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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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09:20:37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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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8:39:22 zls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6-29 09:20:37
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zls”,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咨询生育办证的相关政策,我们已收悉,现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回复如下:
1、孕产妇生育小孩有自主选择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的权利,没有强制规定在那家医疗保健机构生育。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相关标准》(2011版)的要求,福集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中心(即桥头医院)有义务为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健康档案,免费为辖区内居住的怀孕妇女进行5次产前免费体检,免费产后访视,产后42天为产妇在医院进行免费体检,以便观察产妇产后恢复情况,从而为整个孕产期保驾护航。我县人口流动频繁,医院不一定能及时获取返乡或流入孕妇的信息,为更好的管理这部分人群,医疗系统建立了泸县孕产妇信息平台,将孕妇产检信息共享,以便各镇及时管理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2、关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证条件: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
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办理资料: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
3、孩子出生后应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由具有助产技术资质的分娩医院办理,办理时需带上夫妻双方第二代身份证;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在儿童出生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办理预防接种证。及时让每位孩子获得免疫接种机会,是每位家长的责任和义务。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有效凭证。办证时需带儿童出生证明和出生医院开具的乙肝疫苗接种单,到泸县福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集桥头医院)办理。
5、关于孩子上户的问题,现摘录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相关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手册》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上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监护人书面申请;2、《出生入户申请表》;3、《出生医学证明》或DNA《鉴定意见书》;4、监护人《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5、父母《结婚证》(复印件存档);6、计划生育证明(查验)。
对以上回复如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基层卫生股,联系电话:8188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