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泸县人民医院收费项目的不解
- 问政网友:lzp8393366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6-22 16:40:58
县人医(内二科)的住院每日费用清单上的护理费是Ⅰ级护理(22元/日)吗?咋可都是生活完全能自理的病人啊!何况还有家属陪护。光床位费就两笔(25元/日),药费占的比例实在太小,不懂,求解?还有就是儿科住院花1500元,才报300元左右,就一个普通的发烧咳嗽,用的药也不是很贵嘛(本地居民医保)。这是什么比例啊?实在是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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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2
16:40:58 lzp83933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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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3
11:16:02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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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1:01:53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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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20:31:29 lzp8393366 已评价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6-29 11:01:53
泸县卫计局关于护理费、床位费、药费比例等回复
网友“lzp8393366”,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对泸县人民医院收费项目不解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关于是否需要I级护理和I级护理收费标准问题
泸县人民医院根据201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T413-2013分级护理标准”落实分级护理,护理级别的分级是医生根据患者病情情况及自理能力情况来定的,其中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a.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b.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c.手术后或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d.自理能力需要重度依赖的患者。
I级护理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泸州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9版)中二甲医院的I级护理费用收取,收费编码为120100003,收费标准为13元/天。但因泸县人民医院自2013年10月1日起遵循公立医院改革要求取消药品加成,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经费补偿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37号)的文件要求,医院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 1 \* ROMAN \* MERGEFORMATI、= 2 \* ROMAN \* MERGEFORMATII、= 3 \* ROMAN \* MERGEFORMATIII级护理费均上调9元/天,所以泸县人民医院I级护理收费标准为22元/天。
2、床位费为何是两笔的问题
根据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泸县人民医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综合楼和内科住院大楼床位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 泸市发改价费[2013]56)和《 关于泸县人民医院(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继续试行的批复》( 泸市发改价费[2013]914)两个文件要求,核定泸县人民医院三人间床位费收费标准为25元/天,医院按照医保中心要求将床位费分成两部分收取:一是三人间基本床位费15元/天,二是三人间增收部分床位费10元/天,否则医保将不予以报销,故泸县人民医院床位费每天是两笔,这样才能既符合发改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又不影响医保的报销规定。
(三)关于药费所占比例太小的问题:
根据患者病情不同,采取的治疗方法和用药就会不同,致使药费所占的比例也就不同。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为了防止过度医疗,控制贵重药品的使用,达到合理用药的目的,医院要严格控制药占比。我院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控制药品使用比例,包括每月对各科室药品使用是否合理、是否超标进行检查和考核。
感谢您对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的监督,如仍有疑问可致电8181520。
泸县医保局关于住院报销比例的回复
网友“lzp8393366”,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就医住院后报销比例低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泸市府发〔2014〕43号)第十二条规定: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支付按照单次住院结算。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管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015年最高支付13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医院级别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乡镇 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 |
在县级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市 外 异地就医 |
起付线 |
200 |
300 |
400 |
800 |
900 |
第一档(90元) |
80% |
75% |
70% |
50% |
40% |
第二档(220元) |
85% |
80% |
75% |
60% |
50% |
你的家人因病需要在县人医住院治疗,因我们不知道患者的身份信息无法查到他住院费用的明细,如果方便电话告知,我们第一时间查出患者的自费项目,给予你具体的解释。
感谢您对医疗保险工作的支持,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拨打泸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8189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