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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教师薪级工资计算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李蓉
  • 问政对象:市教育体育局
  • 提问时间:2015-06-23 14:58:17

本人1994年全日制专科入学,1997年毕业,同年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12月聘用到小学一级教师岗位,2013年12月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副高),2014年3月聘用到高级教师(副高)岗位。目前本人薪级工资是照小学一级教师任职年限计算的(20级),请问这次工改可以按照高级教师任职年限计算吗?敬请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 1 2015-06-23
    14:58:17
    李蓉 已问政
  • 2 2015-06-24
    16:20:02
    市教育体育局 已受理
  • 3 2015-06-24
    17:35:23
    市教育体育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 回复时间:2015-06-24 17:35:23

按现行政策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学校)的工资政策是由人社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因此,涉及学校教师工资的相关政策,请咨询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