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房产26条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hqhq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6-23 16:47:55
去年底购房的,农村户口进场务工,是不是必须提供合同?必须购买了保险?但我们农村人在城里上班的有几个签了合同?更有几个买了保险?
问政跟踪
  • 1 2015-06-23
    16:47:55
    hqhq 已问政
  • 2 2015-06-24
    11:26:02
    江阳区 已受理
  • 3 2015-07-01
    18:43:24
    江阳区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7-01 18:43:24

江阳区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现就您问政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8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建筑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6条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府办发〔2014〕58号)文件规定:“区、县住建局受理购房补助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首套房认定工作;采取并联的方式,分别送区、县公安局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户籍信息审核,区、县人社局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认定”。因此,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认定,由人社部门负责,建议向江阳区人社局咨询。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