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教师薪级工资计算相关政策
- 问政网友:李蓉
- 问政对象:江阳区
- 提问时间:2015-06-24 17:51:18
本人1994年全日制专科入学,1997年毕业,同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1月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12月聘用到小学一级教师岗位,2013年12月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副高),2014年3月聘用到高级教师(副高)岗位。目前本人薪级工资是照小学一级教师任职年限计算的(20级),请问这次工改可以按照高级教师任职年限计算吗(22级)?敬请回复,谢谢!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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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17:51:18 李蓉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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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17:54:51 江阳区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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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18:09:33 江阳区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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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6:55:02 江阳区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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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
- 回复时间:2015-06-29 16:55:02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网友你好!现就你问政的问题作如下回复:
本次工改执行办法为按现有岗位、薪级等级对应新工资标准中的相同等级,并未涉及重新套算薪级等级。因此教师的薪级等级在本次工改中等级没有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