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医保报账问题
- 问政网友:四月的风
- 问政对象:江阳区医保局
- 提问时间:2021-06-15 14:39:39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体职工医保生效后报账问题,比如:我新买的个体职工医保在7月1号就可以生效了,之前的居民医保在当日直接转成职工医保,但是我6月中旬去医院住院,7月1号前我还没有出院结账,请问可以用7月1号生效的职工医保去报账办理出院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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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14:39:39 四月的风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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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5
17:48:55 江阳区医保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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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15:31:09 江阳区医保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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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医保局
- 回复时间:2021-06-17 15:31:09
网友四月的风:
您好,您咨询“医保报销政策”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于今年7月1日开始享受我区职工医保,之前是参加的自贡居民医保,如果您6月中旬开始住院,7月1日以前的住院费用由自贡居民医保按政策报销,7月1日后的费用由我区职工医保按政策报销。
感谢您的来电,以上内容,江阳区医保局已电话联系网友四月的风。咨询电话:0830-3122092。
泸州市江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