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
- 问政网友:大爱泸州2020
- 问政对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提问时间:2021-06-16 00:04:45
领导好: 本人2015年在美和江城国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当时征信报告显示有问题,没能贷款成功,于是以岳父岳母的名字购买了下来,但当时贷款是商业贷款,利率比较高。现在,我征信已恢复正常,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以购买二手房的方式,更改房产姓名。但由于暂时没能将房贷还清,一直不能进行交易。据悉:从今年起,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房贷未还清也可不经银行同意,直接进行买卖?不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我想咨询一下,购买二手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具体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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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00:04:45 大爱泸州2020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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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16:02:42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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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7
16:10:3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2021-07-07 16:10:31
问政人: 您好!
您通过网络问政平台“购买二手房需要哪些手续”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了。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据您所述该不动产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在《民法典》实施以前,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因此,该不动产在转移时不适用《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而应适用《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因此,如该不动产要办理转移登记(将房子过户给您),有以下两种选择:第一种方法是可以先将贷款清偿,由银行申请解除抵押登记以后再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第二种方法是可以先向抵押权人(银行)申请,同抵押权人(银行)一起,到我中心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
如您选择第一种解除抵押以后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转移(买卖或赠与)双方持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登记机构办理即可;如您选择第二种方式,转移(买卖或赠与)双方同抵押权人(银行)一起,持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抵押权人和买卖(或赠与)双方共同签署的变更协议、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江阳区星光路10号2号楼)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
感谢您的来函,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