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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事业人员在试用期内还可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吗?

  • 问政网友:随遇而安528
  • 问政对象:纳溪区
  • 提问时间:2015-06-26 10:20:40

请问纳溪区卫生系统事业人员在试用期内还可以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吗?

问政跟踪
  • 1 2015-06-26
    10:20:40
    随遇而安528 已问政
  • 2 2015-06-26
    10:31:39
    纳溪区 已受理
  • 3 2015-06-26
    16:55:42
    纳溪区 已回复
  • 4 2015-06-30
    13:32:24
    随遇而安528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纳溪区
  • 回复时间:2015-06-26 16:55:42

泸州市纳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复 

网友:

你好!我局收悉你的问政,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纳委办发〔2014〕38号《关于印发<纳溪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新聘用的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制度,在服务期内,必须在招聘单位上班,区、镇机关及其他事业单位不得借用未满服务期的新聘用人员。”对区级医疗机构的新聘用人员,按与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执行。

如有相关问题,请你联系我局人事股。电话:0830-4211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