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在叙永县购房领取住房补贴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zengxu1113
- 问政对象:叙永县
- 提问时间:2015-06-26 14:05:50
叙府发[2015]14号文件中说的在叙永购房的可以领取补助,请问像这种情况可以领取么,2014年2月签的购房协议,交房定于是2016年1月,那个时候叙永的房价是最贵的,打了十多年的工就为了回来能买套房子,结果现在房价降那么多,亏了三四万了,现在房产证没有得到,房子也没有得到,这种情况可可以申请领取住房补贴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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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14:05:50 zengxu1113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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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9
10:43:01 叙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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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6
16:02:30 叙永县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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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
- 回复时间:2015-07-06 16:02:30
叙永县住建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叙府发〔2015〕14号文件精神,在叙永县城规划区购买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及用于拆迁安置的定向限价商品房),网签时间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且首付资金支付到位的购房户可享受购房补助。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可享受8000元/套的购房补助,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的购房户可享受10000元/套的购房补助。反之,网签时间未在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则不能享受购房补助。 谢谢您对我县城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