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未经小区业主同意修建垃圾分类中转站
- 问政网友:涂涂
- 问政对象: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提问时间:2021-06-23 13:19:31
我是沁园春小区一业主,最近现小区内在修建垃圾分类中转站,此项工程的开展未经小区业主同意,且我们不同意在小区里面修建垃圾分类中转站。我们小区与加气站之间已经有垃圾处理站了,假如要修的话,建议在已经建成的垃圾处理站基础上改造,同时敬请有关部门立即停止垃圾分类中转站的修建,还原该处以前的样子。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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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13:19:31 涂涂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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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3
16:44:43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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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15:29:56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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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1
15:37:05 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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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回复时间:2021-07-01 15:37:05
网友你好:
你通过网络问政反映的“未经小区业主同意修建垃圾分类中转站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习总书记多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多次强调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需要全民参与。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市于2020年6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泸市府办〔2020〕18号)指出:“2021 年,主城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按照《泸州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试行)的通知》(泸垃分类办〔2020〕2号)要求,需在住宅小区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目前我区正在沁园春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环保驿站,不是垃圾分类中转站,生活垃圾分类环保驿站主要用于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收集,有效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前期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共同完成了小区驿站选址工作,并在小区各楼栋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小区业主意见,公示结束后再展开相关设置工作。由此给你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