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9组建房问题
- 问政网友:忧伤淡淡
- 问政对象:古蔺县
- 提问时间:2015-06-26 17:26:22
我叫何光超,是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9组村民,我有宅基地审批手续,要建房却不被镇政府认可,而其它真正没有手续的却可以不管,有的人住进新房子了手续都还在办理的都有。究其原因是隔壁村白马村搞风貌改造,要占用我的宅基地,要修牌坊,栽黄果树。与我磋商我提出的赔偿费对方不接受,就一直阻碍我施工,今天镇长城监的车居然把我昨天才搭的简易工棚给掀翻在地,而且是在我家没人在场的情况下,我想问政府,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而且我有提过给我重新选址,但我不出一分钱,原因很简单,我现有的宅基地有证,且已经平整马上可以起房子,但对方拒绝这个要求,只赔偿我最基层的费用!这是我不能接受的,一年多来,看着别人家住进新房,我却看着自己的砖块长满青苔,埋没在杂草丛里。我希望有人真正站出来解决这件事,我渴望幸福生活,我们家4代共6口人如今依然挤在一间超过一百二十多年的木瓦结构房子里,雨天漏雨,潮湿,又有谁知道?就知道想方设法逼我们放弃宅基地,他们修牌坊,改造别人家的居住环境,难道我的利益可以不管?希望有关部门帮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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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17:26:22 忧伤淡淡 已问政 -
2
2015-06-29
10:21:05 古蔺县 已受理 -
3
2015-07-02
10:53:09 古蔺县 已回复
- 回复单位:古蔺县
- 回复时间:2015-07-02 10:53:09
双沙镇人民政府
关于网民反映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9组建房问题的
回 复
一、留言摘要
反映古蔺县双沙镇河屯村9组建房问题。
二、调查情况和办理结果
双沙镇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19日多次带队,组织镇白马指挥部民房组、白马村村两委、河屯村村两委、寨坪村村两委等相关干部到反映人处协调另行选址修建住宅的事宜(反映人反映建房问题属该户在白马新村选址建房,但按白马幸福美丽山村建设规划方案,现在建房处,不宜建房)每次都进行充分的沟通。
双沙镇政府一贯坚持用以下方式处理该问题:
1、把反映人纳入白马新村建设范围,享受相应补贴政策,即新建房补贴3万元(3万元能够在附近另行购买屋基)。
2、考虑到反映人本人在现有屋基处花费一些费用,双沙镇镇政府予以适当考虑,经测算决定向其补偿1万元。
3、为反映人另行选址建房提供各种支持,比如,帮助协调国土部门、住建部门、林业等部门快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