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自提档案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小蒋
- 问政对象:市档案局
- 提问时间:2015-06-27 17:49:50
我是泸县的一名教师,事业编,打算本学期结束后辞职,档案在教育局处。我想问一下,辞职后,我的档案如何处理? 如果我自提档案,需要哪些材料?(备注:辞职后去的是老家那边的私人企业)
期盼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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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7
17:49:50 小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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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15:31:00 市档案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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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15:31:37 市档案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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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20:37:53 小蒋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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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档案局
- 回复时间:2015-06-30 15:31:37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档案工作的关注。
原则上个人档案由工作单位保管。如你想了解你离开教育系统后你的个人档案怎么处理、提取程序和相关政策,请咨询泸州市教育局,电话3193863。
再次感谢您对档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