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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自提档案有关政策

  • 问政网友:小蒋
  • 问政对象:市档案局
  • 提问时间:2015-06-27 17:49:50

我是泸县的一名教师,事业编,打算本学期结束后辞职,档案在教育局处。我想问一下,辞职后,我的档案如何处理? 如果我自提档案,需要哪些材料?(备注:辞职后去的是老家那边的私人企业)

期盼回复。

问政跟踪
  • 1 2015-06-27
    17:49:50
    小蒋 已问政
  • 2 2015-06-30
    15:31:00
    市档案局 已受理
  • 3 2015-06-30
    15:31:37
    市档案局 已回复
  • 4 2015-06-30
    20:37:53
    小蒋 已评价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档案局
  • 回复时间:2015-06-30 15:31:37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档案工作的关注。

原则上个人档案由工作单位保管。如你想了解你离开教育系统后你的个人档案怎么处理、提取程序和相关政策,请咨询泸州市教育局,电话3193863。

再次感谢您对档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