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咨询自提档案的问题
- 问政网友:小蒋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6-30 15:58:06
我是泸县的一名教师,打算本学期结束后辞职,档案在泸县教育局处。我想问一下,辞职后,我的档案如何处理? 如果我自提档案,需要哪些材料?(备注:辞职回去后,有事业单位、私人单位各一个供我选择,请就这两种情况的提档步骤都说一下,谢谢!)
期盼回复。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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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30
15:58:06 小蒋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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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1
15:28:04 泸县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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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07
10:06:32 泸县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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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0
16:41:32 小蒋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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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7-07 10:06:32
泸县教育局回复
网友“小蒋”,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发表《咨询自提档案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教师解聘后,个人不能提取、保管本人档案。如确需个人档案的,可凭本人所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调档函或本人委托保管个人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具的调档函调档。
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事股,电话819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