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反映缓刑执行人员在异地又涉嫌多宗犯罪举报
- 问政网友:qz6666
- 问政对象:市司法局
- 提问时间:2021-07-08 00:33:09
泸州市公安局领导您好!
本人是另外一起案件的受害当事人之一,在对被申请人依法强制执行过程中对其历史案底梳理调查中发现,被申请人系泸州市纳西区人民法院依法刑事判决的正在缓刑执行人员;且根据调查被申请人历史案底的时间及线索中发现,被申请人在被纳溪区公安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期后及缓刑执行中,仍不思悔改、更换马甲、隐瞒事实,假借伪国企全资子公司名义虚构实力,继续涉嫌多宗违法违纪和多起合作诈骗行为,致使多家合作方及近百名内部员工受骗,造成近300余万元经济损失无法执行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对于贵局缓刑服刑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可以给贵局直接举报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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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00:33:09 qz6666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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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
17:06:58 市司法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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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1
17:20:01 市司法局 已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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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1
17:47:50 qz6666 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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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司法局
- 回复时间:2021-07-11 17:20:01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接到您反应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经办人员两次与您电话联系并核实有关情况。经核实,您所反应的张新X系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2020年8月7日所作刑事判决罪犯。根据社区矫正管理相关规定,其缓刑应在居住地即重庆市南岸区执行。因此,该员是否有无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您需要向其居住地居住地司法行政部门反应。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监督,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