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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泸县农村重新修房的问题

  • 问政网友:xcmlgt520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7-01 13:52:26

您好:

我想请问一下,因为家里要把土墙房重新改修为砖房:

1.在原土房的地址上,如果新房面积超过老房面积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到哪里办理?如果新房面积不超过老房,是否不用办什么手续,直接修建即可?

2.现在针对农村修建(改建)新房,政府是否有相应补贴?如果有,怎么申请办理?

问政跟踪
  • 1 2015-07-01
    13:52:26
    xcmlgt520 已问政
  • 2 2015-07-01
    15:28:40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7-07
    08:33:16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7-07 08:33:16

云龙镇人民政府回复

网友“xcmlgt520”,您好!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询问关于云龙镇农村重新修房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农村居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因历史遗留下来的遗产房除外。

二、农村居民建房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依法批准,包括新建、移建、改建、扩建。

三、农村居民建房所选地址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之规定,农村居民建房人平30平方米,1人、2人可以按3人审批,3人按3人审批,4人按4人审批,5人及5人以上按5人审批。未占用耕地的一户可以放宽30平方米,一户最高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五、农村居民建房只限在籍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在农村的原住房、遗产房不得申请重建。

六、在原宅基地上盖房,必须向乡镇国土资源所申请办理改扩手续,按批复手续权限办理。

七、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建房补贴只针对的是农村困难户、低保户。如属困难户、低保户,首先个人申请列入当年计划,相关部门审核公示且本户在当年危房改造结束后,经验收,按相关政策进行补贴。

如有疑问,详情请咨询云龙镇国土所,联系电话:0830-899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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