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

承办:泸州市融媒体中心

执行:泸州新闻网

问政内容

咨询关于退伍士兵的优惠扶持政策

  • 问政网友:打抱不平
  • 问政对象:市民政局
  • 提问时间:2015-07-04 09:15:46

退伍兵回来自谋职业,请问当地政府对于我们有什么优惠和扶持,我们02年退伍兵。

问政跟踪
  • 1 2015-07-04
    09:15:46
    打抱不平 已问政
  • 2 2015-07-06
    10:54:14
    市民政局 已受理
  • 3 2015-07-06
    11:25:10
    市民政局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2015-07-06 11:25:10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优惠政策,请详询税务、人社、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