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川滇黔商贸城体育公园游泳馆
- 问政网友:普通消费者1
- 问政对象: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 提问时间:2021-07-28 10:29:08
去年在川滇黔商贸城体育公园游泳馆充值了游泳卡和50元押金的手环,今年告诉我不能用了,押金也不退,望相关部门对这种欺诈消费者行为予以制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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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8
10:29:08 普通消费者1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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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12:23:32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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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5
12:26:22 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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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叙永县市场监管局
- 回复时间:2021-08-05 12:26:22
市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川滇黔商贸城体育公园游泳馆问题收悉,我局所属消费者协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据调查了解,您的爱人刘君,于2020年6月15日在川滇黔商贸城体育公园游泳馆(以下简称体育公园游泳馆)办理了会员卡(充值300元得600元),并与体育公园游泳馆签订了《川滇黔商贸城体育公园会员办理协议》,该协议内容中第四条乙方权益第一小条会员卡种类中写有“游泳馆卡仅可用于游泳馆使用,使用期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第六条其他注意事项中第一小条“每张卡需另交押金50元。退卡时退还押金。”根据该协议约定,您爱人刘君办卡时已知晓并签字认可,故体育公园游泳馆不存在消费欺诈行为。我单位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您具体情况,您也表示理解,并同意抽时间到体育公园办理退手环退还押金。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