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继承父亲宅基地
- 问政网友:李孝权
- 问政对象:泸县农业农村局
- 提问时间:2021-08-12 12:44:41
我家兄弟二人已成家,我父亲把老房子宅基地分给我,现在我已户口转出村,我的老房子能办理确权登记证书吗,具体怎么办,现在父亲和兄弟一起新建一处房屋,
问政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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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2
12:44:41 李孝权 已问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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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10:28:29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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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6
10:14:55 泸县农业农村局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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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农业农村局
- 回复时间:2021-08-16 10:14: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有话请您说-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继承父亲宅基地”的问政,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根据您的描述,您父亲和兄弟一起新建一处宅基地,老房未拆除,因此您父亲就属于建新未拆旧导致的一户多宅,您父亲应该选择一处长久居住的进行登记,另一处应拆除复垦还交集体。
感谢这位网友对泸县农业,对家乡的关心与关爱。
泸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6日
(泸县农业农村局宅基地管理股电话:0830-8187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