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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内容

咨询下基层服务人员事业单位考试加分问题

  • 问政网友:你好nihao
  • 问政对象:泸县
  • 提问时间:2015-07-09 11:06:39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下基层服务人员(三支一扶),在没有用加分考上事业后,下次再考事业,能否加分?

问政跟踪
  • 1 2015-07-09
    11:06:39
    你好nihao 已问政
  • 2 2015-07-09
    11:13:47
    泸县 已受理
  • 3 2015-07-10
    18:06:14
    泸县 已回复
问政回复
  • 回复单位:泸县
  • 回复时间:2015-07-10 18:06:14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现对您所提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中“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文件第二部分第(五)条第二款指出:“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第三部分第三款指出:“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以后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根据以上规定,符合加分条件且未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时可以加分。